第92章 第92章_咸鱼女主她每天都在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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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2章 第92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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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93章/白日上楼

  时间过得又慢又快。

  两月时间就这样过去,轮回宗大比结束了。

  无极宗毫无悬念获得了第一,沈朝云作为带队大师兄的任务完成,并代表宗门领了此次大比获得的奖品,还有一条新发现的元脉。

  同时,轮回宗之前请诸门抓凶的报酬也发了下来,因沈朝云在擒拿那“掏心妖”时出力最多,甚至那轮回镜也是在佛子与他的合力缉拿下迫那“妖”丢出的,所以最后决议,五瓣功德金花都归沈朝云所有,其他宗门共分一瓣。

  无人提出异议。

  毕竟此次事件,其他宗门不过是掠阵之功,沈朝云等人都入了幻镜了--而且,损失最大的其实是轮回宗,连精心培养多年的佛子都成了镇塔的罪人,还要掏报酬,自然也就无人为这事与轮回宗扯皮了。

  大部分人还是有怜悯之心的。

  在各宗门散去之前,轮回宗还办了次夜宴。

  夜宴自然是素斋,吃得一众仙士都了无生趣--他们大都辟谷了,可未辟谷的也不想吃这些没油水的青菜豆腐,又不是和尚。

  甚至红衣僧也不爱吃,他们是酒肉穿肠过,佛祖心中留的做派,可不讲究这些。夜宴又不像食舍,可以自己花钱点单,于是,在东道主和客人都互相敷衍塞责的情况下,夜宴很快就“宾主尽欢”地散了。

  第二日就要离寺。

  离寺前,沈朝云又去了一次轮回塔。

  这回他没上塔,只是在塔外站着,天上明月如银屑,飘飘洒洒落入人世间。

  扶璃看了看塔,又看了看沈朝云。

  他面色如常,但不知为何,她却感觉到了一丝悲伤。

  她难得没有去吵他,只是陪着站了会。

  沈朝云没站太久,不一会便回身:“走吧。”

  风吹起他长袍,夜色萧萧,两人一前一后地走了。

  走时,扶璃忍不住回望了眼,却只看见轮回塔高高的塔尖矗立在夜色里,如这头顶清冷的月。

  她微微叹了口气,转过头:“等等我,朝云师兄。”

  而后追了上去。

  第二日一大早,各宗门弟子开始陆陆续续撤走,轮回宗一下子又变成了佛门清净地。

  无极宗也开始回宗门去。

  来时走的是由东至西的路,回去时,却要由西至东--宗门的意思是,要顺便带着这帮弟子看一看这州陆世情。

  所以一路行来,倒也不太急。

  在核舟之上,扶璃还办了件事。

  她将他“灰云罩顶”的事与他说了。

  沈朝云听闻反倒面色如常,只“哦”了一声,神色淡淡:“修士本就逆命,命数十转,每一转都变幻无穷,若是总劳神费力挂心上,反倒于修行无用。”

  说着,还摸摸她脑袋:“阿璃,放心,我不会轻易死的。”

  扶璃仰头,看看沈朝云面色,突然“哦”了声。

  “那你把功德金花用了。”

  沈朝云却不肯,非但不用功德金花,还想将它给她用。

  扶璃无法,便又去与大师姐说,大师姐竟十分相信,还将当年卜星宗长老的谶言与她说,两人一前一后迫着沈朝云将那功德金花消用。

  沈朝云总算答应了。

  扶璃眼见沈朝云身上的死气在功德金花的消用下变得浅了一层,不由舒了口气:可见这个办法是有用的。

  为今之计,还是要多进域,多得金花才是。

  当她将想法告诉沈朝云时,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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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人却只是道:“你不是急着回宗门?”

  “怎会急着?”

  扶璃道,说完,当对上沈朝云略带了丝笑的眼睛,便意识过来,他是在调侃她之前总吵着要回门禀告师父好做他道侣的事。

  她鼓鼓腮帮子:“莫要再笑。”

  她脸上带了丝急切:“我是怕…怕你死,沈朝云。”

  说起那“死”时,她声音便低了下去,像是藏着深深的戒惧,再不想回想。

  沈朝云眼里的笑便消散了下去。

  伸手落到她脑袋,扶璃只感觉一阵力,自己便到了他怀里,被整个抱了住。

  他微微叹息,头磕在她发顶:“对不住,我说错话了,阿璃。”

  扶璃眨眨眼睛,眨去睫毛上的一滴泪意,伸手环抱住他腰:“无事。”

  她将头埋到他胸口:“朝云师兄,送他们回门后,我们先去找域。”

  “好。”

  沈朝云声音轻柔。

  扶璃眼珠转了转,又道:“可是在域里不知要多久,你让我提前做了道侣吧,我要缠着你睡--”

  “阿璃。”

  沈朝云欲推开她。

  扶璃却紧紧抱住他,不让他推,就着这个姿势仰头,月光洒到她狡黠的眼睛:“我就不信,你不想。”

  “有几回你都--”

  沈朝云狼狈地原地消失,下一秒出现在更远处的船头。

  白袍飘飘,仙气氤氲。

  唯独耳尖一丝红久久不散。

  扶璃看着,忍不住笑了声。

  真可爱呢。

  ***

  沈朝云驾着核舟,将无极宗众人送回宗门,又去宗掌那将此次所获交出,得知师父还在潭州没回来,便也没回峰,直接带着扶璃一同出了宗。

  一出来,没多久就又撞上域。

  近来不知为何,大陆死气渐多,许多原本太平的州界,都多出了不少域。

  这个域出来得很快,但并未得功德金花。

  扶璃这才知道,为何功德金花这般珍贵,不是每个域都会出功德金花的。

  后来又撞上了几个域,有的域容易,但也会有很难的,尤其当那域主是陨落的修士时,修士修为越高,形成的域规则便会越全,形成的鬼物就会越难对付--毕竟,若能成域,修士的执念往往要比普通人强上百倍。

  在再一次九死一生出域后,扶璃决定休息几天。

  这时,沈朝云身上的灰气已经淡了不少了。

  正好,出域的地方在当初参加宗门大选的黎附近。

  扶璃便决定旧地重游一番。

  黎城似乎永远不会变化,与她离开时差不多。

  人潮熙来熙往,扶璃随意地逛着,两人自然没有露出真容,扶璃带了幂篱,沈朝云也带了面具——是第一回见时拿的螣蛇面具,螣蛇张牙舞爪地盘踞在那张清风朗月似的脸,倒将他衬得有种凶戾。

  扶璃原以为,沈朝云这面具必定会引起注意,谁知道街市上一路行来,发觉居然有不少人戴着同样的面具。

  而且这些人也大都穿着白袍,峨冠博带,一副潇洒倜傥的模样。

  她觉得奇怪。

  问路边老叟,老叟却道:“还能为什么?去岁时,朝玉公子来黎城遴选,风范得我黎国百姓敬仰--”

  说着,他朝天边一拱手:“他们是敬慕朝玉公子,才做此打扮!”

  扶璃注意到沈朝云眼神并无诧异。

  “你早知道了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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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不是?”

  她问沈朝云。

  沈朝云唇边翘起,这在他张牙舞爪的螣蛇面具下,显出格外的一分生动来。

  他道:“他们爱学我。”

  这口气有点…

  扶璃发觉,与沈朝云在一处时间越久,这人便越有几分孩子气,偶尔还会炫耀和逗弄她--

  就像他那些脾性被尘封在久远的尘沙里,渐渐启封。

  她很喜欢他这样。

  沈朝云却似看出她心思,往后退了退,扶璃哪管他,伸手便过去牵他手,与他十指相扣。

  老叟眼睛睁大:这小娘子和郎君还真是大胆,居然在街市上便这般亲密…

  不过看这情态,一看便知两人感情极好。

  他眼睛笑眯眯,捋捋胡子,当那男子也是敬仰朝玉公子的一员,热情道:“晚间此处还有评弹,正好讲到朝玉公子大战那黄狸大仙…”

  “两位若是得空,可来听一听。”

  扶璃忍俊不禁:“朝玉公子大战黄狸大仙?要来要来,自是要来!”

  沈朝云看她一眼,幂篱自然遮不住他的视线,见女子言笑晏晏,樱珠似的唇翘着半天不下去,没忍住,敲她一记。

  “干嘛?”她捂了脑袋,怒瞪他。

  沈朝云这才回身:“走了。”

  到晚间,扶璃果然过来。

  她实在太好奇,这沈朝云大战黄狸大仙是何样了。

  到了地方,白日熙攘的街道到了夜间也依然川流不息,不少人拖家带口地在外逛,扶璃很快就找到了老叟说的唱评弹之处。

  一个露天的舞台,一张长案,一把三弦,那人拨弄两三声,便开始道:“接第三百六十回,话说公子打败了那人参精,下山在村庄休息,又遇到了一只黄花狸……”

  扶璃听着那“朝云公子”与黄花狸之间不得不说的二三事,笑得前仰后合。

  “朝云师兄,”她道,“你竟背着我与那黄花狸有染……”

  沈朝云脸有些黑。

  旁边老龙也在笑:[人才!简直是人才!臭小子,你国都内这些百姓可真是……哈哈,这演义都三百六十回了,难道回回都是风流艳事?!可真是妙哉!

  沈朝云原想噤这臭老龙的嘴,自己也不禁笑了起来。

  “真是…“

  他叹。

  扶璃擦擦笑出的泪,那边评弹又开始唱起来。

  说起来,若不是主人公是旁边这位,这故事确实编得不错,有起有伏,波澜壮阔,还兼几分香艳,听得底下人如痴如醉,时不时问:“还有呢?还有呢?”

  听完,大气回肠地抚掌叹上一句:“真不愧是公子!”

  “我黎国有此国子,可谓大幸!”

  “是极,是极,传闻去岁时仙士遴选,公子出现在太阿广场,其风姿、其气度,窥者无一不心杳杳…”

  扶璃听着,心道:黎国百姓对沈朝云这国君之子,就差定顶礼膜拜了…

  想起一事,突然问:“朝云师兄,黎城为黎国之都,你要回去见一见你阿爹阿娘吗?”

  她话落,就见沈朝云那戴着半张面具的脸上明显闪过一丝恍惚。

  “怎么了?”扶璃问。

  “无事。”

  他却像是兴致衰败,方才听到演义时眼里的笑意如风吹过一般,尽数消散了。

  扶璃“哦”了声,正要说“那便走吧”,转头,却突然“咦”了一声。

  在听评弹的人里,她突有种熟悉的感觉,顺着那感觉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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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去,却只看见一细细瘦瘦显得伶仃的女子,不过十三四岁大,一双眼儿细长,见她过来,像是受到惊吓,一下子便没了影子。

  扶璃下意识追过去。

  “阿璃?”

  沈朝云扯住了扶璃的胳膊,她停住脚步,过了会才回头,一双眼里满是恍然:“我好像看到了熟人。”

  “熟人?”

  沈朝云蹙了蹙眉,神识散去。

  黎城百里,尽在眼下。

  “我也不知是不是。”

  扶璃摇摇头,幂篱下,向来带笑的脸上带了丝伤感,“算了,当不是她。她应当还没化形。”

  “她?”

  “是啊,”扶璃点头,刚才还带了伤感的脸上露出笑,“我以前有个朋友,叫小草。”

  “你别笑。”她道,“小草很乖,原来是种在私塾里的一株草,老夫子给她除草浇水,她每天在私塾外听书,会很多知识呢。”

  扶璃用一种夸耀的口吻道。

  “后来老夫子死了,小草在花坛里哭,我经过时听到了,就问她:要不要跟我走?这傻丫头就跟我走了。”

  扶璃说起“傻丫头”时,口吻有种过分的温柔。

  “小草是我那时唯一的朋友。”

  扶璃道。

  沈朝云并未打断。

  他牵起她手,两人顺着长街与明灯往前走。风卷起两人的袍子,鹅黄与雪白卷在一处,又很快分散开来。

  扶璃像是陷入了回忆,开始讲起过去。

  “当我遇到小草时,已经可以变幻了,走过许多地方,遇到过许多东西…”

  人,妖,或者不人不妖的东西。

  有些合拍,有些不合拍,有些善良,有些不善良,有些还想把她抓了炖汤吃。

  扶璃笑:“据说成了精的草妖很补。”

  “师兄还记得博山师叔祖的大虫吗,我也碰到过,不过没那么大,嗯…就像你们人族的小拇指那么大,一弓一弓的,还软趴趴的,可它们吃起叶子来一点都不软,卡擦卡擦的,我那时候还不能动,就只能缩着身子让它们啃…不过幸好。”

  她脸上带了丝得意:“我运气好,没让它们吃光,等到来年,我的叶子又长出来了。”

  扶璃脑袋被摸了摸:“是,阿璃很坚强。”

  她脸上露出一丝羞赧:“也没有啦。”

  打掉他手,又牵起,扶璃晃了晃他手:“不过,其实我最怕的不是虫子,虫子很小,吃起来慢,最可怕的是那种嘴巴特别大的。”

  “特别大的?”

  “是啊,兔子,还有羊羔、牛…”扶璃数着,“还有村子里那些喜欢撵鸡逗狗的孩子,喜欢抽一根藤条到处摔摔打打,啊,大人也可怕,他们看到我们,要么割了,要么一脚踩过去。”

  “我就看着原来每天跟我一起晒太阳唱歌的小草们一茬茬倒下,长起来,又再倒下。你们人族的诗人说,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,”扶璃道,“那不对,生的已经不是之前的小草,是新的了,怎么会一样呢。旧的小草受到的痛苦,它们倒在地上哀嚎的声音,身体里流出的血,它们热爱的阳光和雨露,都没有了。长出来的是新的。”

  “只是你们人族分不清。”

  沈朝云并未开口。

  扶璃似乎也不需要他开口。

  两人陷入了沉默。

  “你知道吗,我那时候就有一个梦想,这世上会有一片土地,最好什么都没有,不会来兔子,不会来羔羊,小人大人虫子什么都不会来,有阳光,有雨露,那我就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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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跑了,我要永远长在那块土地上。”

  她说这话时,脸上还带着笑。

  沈朝云却突然拿起她牵着他的那只手,捂到他胸口。

  他什么都没说,月光下那双眼睛却那么明亮,那么温柔。

  扶突然懂了。

  耳边似乎能听到她藤蔓扎在他心脏的汩汩的跳动声,她的血液与他的血液纠缠在一起,彼此不分。

  这是她扎根的土地。

  这土地流着红色的血,隔离一切飞鸟虫鱼,永不被人碰触,妥善安定。

  她找到了。

  冥冥之中,扶璃仿佛听到了另外一种声音。

  那声音似从心底生起,她突然抬头,漫天黄色的花絮不知从何而出,飘飘扬扬地撒下来,像一场雨。

  沈朝云也抬头。

  旁边传来一道声音:

  “这是什么?柳絮也有黄的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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